青年就业见习政策说明会在我校举行
信息来源:图片新闻  发布日期:2017-10-12  浏览次数:1022

    为进一步缓解上海市人力资源市场结构性矛盾,着力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今年,上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1012日,由我校就业办组织的青年就业见习政策说明会在行政楼M612举行。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受邀对政策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和现场答疑。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夏雨,校长助理、招生产学办主任俞晓光,上海申远建筑设计、宸资文化、东华美钻、上海大众广告、东昌思达汽车销售等校企合作企业及其他应邀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毕业办主任李道康主持会议。

    夏雨副书记对应邀来校的企业表示欢迎,对新区就业促进中心给予我校学生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她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程、办学规模、办学成果、校园文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夏书记表示,上海市对促进青年就业工作给予了很好的政策支持,为青年就业提供了政策保障,搭建了平台,学校对做好学生就业工作充满期待和信心。

   校长助理俞晓光介绍了国外校企合作的有益经验、做法和我校当前校企合作的基本情况和不足,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以产业需求和服务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学科布局,通过产学合作、校企合作加强合作,为学生搭建人才培养平台。

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市青年就业见习政策相关政策,解读了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操作意见,并就企业注册见习公司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悉,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1-6个月。35岁以下,在上海市就读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以及上海市户籍未就业青年均可参加。学员见习期间将享有生活费补贴。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学员将统一办理综合商业保险。对于直接提供见习岗位、当年见习留用率超过50%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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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副校长对用人单位来参会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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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