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学院 2021年招考公安系统章程
信息来源:就业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3  浏览次数:1618

一、学院概况

上海公安学院是上海唯一培养应用型高素质警务人才的公安高等院校,也是公安部设立的全国公安师资、外警、科技信息化、网络警察、心理等培训基地。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6月的上海市公安局警务学校。建校70多年来,在市公安局和市教委的坚强领导下,学院全面推进上海公安教育事业发展,为上海乃至全国公安政法系统培养输送了3.7万余名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34余万人次,被誉为申城“警察的摇篮、警官的熔炉”。

学院占地面积721亩,分为浦东、莘庄、宝山三个校区,院内建有一批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学训练设施,院外在全市公安实战单位选建了17个智慧公安教学点和27个实训实习基地。目前,学院主要承担全日制本科教育、全日制第二专科教育,在职民警培训,以及公安部委派为境内外警方举办各类高层次专业培训;同时,开展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担负警务实战任务,并创办公民警校加强社会服务。

随着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步伐加快和上海智慧公安建设的深入推进,为满足上海公安机关对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人才需求,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开设治安学、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以及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等第二专科专业。

二、专业介绍

治安管理: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社区警务、巡逻警务、治安管理基本理论与知识,以及人口管理、安全防范、街面巡察执法、案(事)件现场处置、治安执法与治安行政等技能,适应社区警务、巡逻警务和治安管理等派出所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刑事侦查基本理论与知识,以及案件侦查与案件办理等技能,适应刑事侦查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治安管理(大数据应用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公安业务知识,具备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初步能力,胜任公安机关基层一线艰苦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警务人才。(本专业优先招录大数据、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电子类相关专业或具备数据分析师、数据分析员、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相关能力资质证书的考生)

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网络安全与执法基本理论与知识,以及网络安全管理与案件办理等技能,适应网络安全与执法一线岗位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优先招录计算机、电子类等相关专业或具备计算机、网络相关能力资质证书的考生)。

交通管理: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基本理论与知识,以及公安道路交通执法与秩序控制等技能,适应公安交通管理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公共安全管理(经济犯罪侦查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经济犯罪侦查基本理论与技能、经济金融常识以及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等技能,适应经济犯罪侦查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优先招录经济、金融、财税等相关专业或具备计算机、外语、网络相关能力资质证书的考生)。

公共安全管理(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熟悉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掌握城市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公共安全防范、大客流处置、应急处突、巡逻盘查等岗位技能,适应上海特大型国际化城市轨道交通公安一线综合执法岗位需要的应用型警务人才。

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特警基本理论与知识,以及“处突、防暴、反恐”实战与执法技能和战术,适应特警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刑事执行(监所管理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具备公安监所管理专业理论与知识,熟练掌握被监管人员管理和教育矫治等警务工作的基本操作规范,具备公安监所岗位基本执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刑事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基本理论与技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警务保障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各专业学制均为一年六个月。

 

三、招考计划

2021年,上海公安学院计划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900名(其中女性90名)。上海市公安局及所属各单位招考人数如下:

用人单位

招考人数

用人单位

招考人数

交警总队

20

普陀分局

50

特警总队

10

虹口分局

45

边防港航分局

20

杨浦分局

50

监管总队

15

闵行分局

50

轨道公交总队

50

宝山分局

50

农场分局

5

嘉定分局

30

浦东分局

130

松江分局

20

黄浦分局

70

金山分局

25

徐汇分局

60

青浦分局

25

长宁分局

50

奉贤分局

15

静安分局

85

崇明分局

25

总 计

900

 

2021年,上海公安学院定向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35名,(其中女性2名)。上海市法院系统各单位录用计划数如下:

招考法院

招录名额

招考法院

招录名额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松江区人民法院

1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奉贤区人民法院

1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1


黄浦区人民法院

1


上海海事法院

1


虹口区人民法院

1


上海金融法院

2


静安区人民法院

3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普陀区人民法院

2

1

徐汇区人民法院

3


宝山区人民法院

3


长宁区人民法院

2


嘉定区人民法院

1

1

闵行区人民法院

2


崇明区人民法院

1


金山区人民法院

1


/



总 计

35

 

四、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20届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不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和业余大学、网络学院、国(境)外高校以及其他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学历的毕业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本次招考900名总计划内,计划定向招考约38名(其中女性约2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8、2019、2020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具体招考人数将根据笔试情况在总招考计划范围内实行动态调拨机制。

 

五、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即1997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退役士兵,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28周岁,即1992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本人直系血亲及对本人有影响的旁系血亲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报考办法

1.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5日10:00至3月19日14:00,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15日10:00至3月19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4月15日9:00起。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2021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Link/2021103xy.htm)。

缴费标准为100元/人。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认真了解《2021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2021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和《上海公安学院2021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章程》,如实填写《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凡编造假文凭、假户籍、假经历等虚假信息,以及有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录取中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后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3.报考者自行在考试报名系统上下载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须知参加考试。

 

七、考试方法和内容

1.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大纲》在2021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2021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上公布。

需报考日语的考生请在报名表中第一外语栏内填报日语,是否开考日语视考生报名后填报的情况而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详见下载的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务必携带答题卡填涂专用铅笔,因铅笔质量问题造成答题卡无法认读的后果将由考生自负。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分男女组进行,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步,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步。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其中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需加试150米障碍跑步。考生的心理测试必须合格。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5月21日起,通过2021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2021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4.已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仍须参加入学考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考生可选择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或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两者不能同时报考。

 

八、体检和考察

1.经面试和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到全市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3.考生的学历资格由上海公安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进行认证。

 

九、录取方式

1.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择优录取。

2.经笔试、面试、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学院发送录取通知书。

 

十、考生关心的几个问题

1.收费标准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学年学费为6500元/人,以一年半学制计,共收学费9750元。住宿费每学年为820元/人,住宿标准按规定配置。

2.在校待遇

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障制度。

3.毕业与就业去向

学院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评价。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按学院有关规定实行淘汰制。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待按期毕业取得第二专科学历后,由上海市公安局定向分配,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一、招考咨询

政策咨询详见《2021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2021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招考咨询专线:28957159 ;

监督电话:2202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