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授课教师进行听课的通知
信息来源:职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8-03-25  浏览次数:4136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授课质量,同时进一步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以成果为导向的教学工作,提升教学水平,就业办委托督导处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对授课教师进行听课。

一、听课对象

承担本学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的所有授课教师(12人)。

二、听课人员

学校督导处专家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对象2学时;

2.听课采取不定期随机模式,不对任课教师做事先通知。

3.听课人员应对授课教师的教育思想、语言教态、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做出评价,填写《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并拍摄课堂照片,利用课间休息与任课教师沟通交流。听课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与就业办沟通和反映。

4.听课教师应将《评价表》于课程结束后及时交送至就业办王苇处,课堂照片发送至wangw@gench.edu.cn以便资料积累。

四、其他

1.听课情况由就业办统计和反馈。听课评价表中获评A的教师将优先考虑选派参加教育部及其他专业机构的相关培训;获评C或D指标的教师,中心将及时反馈并采取延长听课时间等措施,帮助相关老师提升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

2.《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是重要的归档材料,相关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及时备存。

 

附件1: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2:2018年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安排(教务处发)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职业发展教研室

2018.3.15

附件1:《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doc

附件2:2018年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安排(教务处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