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职业咨询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职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8-03-28  浏览次数:5454

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简称就业办)秉承全程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理念,对全校各年级学生提供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咨询服务。

一、咨询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咨询师团队组成

学校就业办、学院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负责人以及职业发展教研室任课教师。

三、咨询内容

大学四年生涯规划;自我认知与自我定位;职业选择与职业发展;职业生涯测评报告解读;就业形势与政策;求职技巧与职业能力培养;创业指导等。

四、接待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二16:30-18:30、周三13:00-15: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312室(综合管理办公室)

五、预约方式

网络预约:学校就业信息服务网(http://career.gench.edu.cn)“公共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职业咨询登记表》发送至genchbjb@163.com。后有工作人员电话联系。

六、咨询流程

1.来询者咨询预约需提前三天;

2.预约当天来询者与咨询师至咨询点登记并开展咨询;

3.每次咨询一般不超过1小时,如一次咨询不能完成,可再约时间进行咨询。

4.咨询师将《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职业咨询登记表》交回就业办存档,咨询室定期对咨询者进行回访。

七、咨询原则

1. 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室和咨询师对来询者的个人信息采取保密原则,未经来询者的允许,不可将之透露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但如果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得到来询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信息暗示时,咨询师有权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或者帮助来询者转介到其他部门。

2.在咨询过程中,保持积极、开放、诚实的态度非常重要,来询者与咨询师应相互尊重、坦诚相待,不得有任何歧视或人身攻击等行为;如咨询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应以来访者自愿为原则。

3.职业规划咨询室提供的咨询为免费服务,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来询者的费用。在咨询过程中,来询者有权随时提出中断咨询。

4.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上海建桥学院就业办。

 

 

上海建桥学院就业办

二○一八年四月